简介:昨日从上海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率将有所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实施浮动费率。
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区分为一类至八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认其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劳务派出单位统一按二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认。上海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基准费率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规定继续执行,即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付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主动调整。
为更进一步减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付开销,自去年10月1日起,上海市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先行下浮一档,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继续执行。按照规定,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3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再行按2015年已核定的费率交纳工伤保险酬劳,今年4月1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分别按一至八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0.2%、0.32%、0.56%、0.72%、0.88%、1.04%、1.28%、1.52%展开调整承销。声明:凡本网车站标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须要刊登,请求再行读者《内容刊登许可解释》,按照涉及规定取得许可。予以许可,禁令刊登、摘编,如有违背,追究责任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到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明确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月条款不尽相同;如有牵涉到信息准确性偏差,请求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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